根据省整规办、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厅、郑州海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广电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外汇管理局、中国贸促会河南省分会、省消费者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十四部门《关于开展2008“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和《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统一部署,我市结合实际,于9月4日至9月26日,我市税务、物价、商务、质量技术监督、广播电视、工商、消费者协会、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管理等部门以及企事业组织开展了“诚信兴商 , 和谐共赢”为主题、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 诚信建设的精神 , 按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总体要求 , 在经济 领域大力倡导 “诚信兴商 ” 的经营理念 , 增强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 , 推 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宗旨;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方针政策 ; 有关市场监管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 ; 信用基本知识 ;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 改革开放 30 年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历程 ; 我国商务、价格、卫生、海关、税务、工商、质检、广 电、食品药品监管、外汇等部门以及贸促会、企业联合会和消费者协会开展诚信建设的进展、成果和有益经验 ;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知识 ; 在诚信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企业和先进个人 ; 重大违法违规、商业欺诈典型案例等为宣传重点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一、 提高认识 组织落实活动方案
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实施。为了贯彻落实《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方案》的有关精神和安排部署,8月31日,市政府召开了由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领导参加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市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成立焦作市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组委会,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推进宣传月期间的总体活动。市组委会由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市整规办、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广电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外汇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整规办,承担组委会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在各自业务领域承办相关宣传活动。市整规办、商务局、市委宣传部等十三个部门联合转发了国家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十四部门及省整规办、省商务厅、省委宣传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活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 营造舆论氛围
为了使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市国税局、地税局围绕 “ 税收发展民生 ” 主题 , 以 “ 税收促进发展 , 发展改善民生 ”为主要内容 , 加强与公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税收收入、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的宣传 。通过开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送税法进企业”活动,普及税法知识,宣传依法诚信纳税典型,发布税务部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开展打击偷骗税专项行动的成果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税务工作者走上街头,向广大市民宣传诚信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理念。除展出宣传展版、设立宣传咨询台、印发宣传材料以外,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领导还带领税务人员深入大中型企业开展税法进企业活动,同时利用商场大型电子屏幕、手机短信等方式宣传依法纳税和打击假发票等法律法规。在活动中,组织宣传活动20余次,参与群众达11500余人,制作宣传版面650余块,发放宣传册27000余册,宣传诚信税收短信21000余条,提供咨询服务400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市发改委进行了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建设等为主要内容的“价格诚信”宣传活动。在广场大力宣传《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针对群众提出的有关价格政策方面的咨询予以解答。在宣传活动中,收费科、价管科、信息中心、物价检查所案审科、举报中心联动,现场发放宣传材料1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0余次/人,受理群众举报13起,对九家商场、超市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报社、电台、电视台、云台网等新闻媒体参与宣传检查,对部分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市商务局在打击商贸领域违法经营中,结合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各类欺诈行为、商业零售企业价格欺诈、不规范促销、商业零售企业占压或骗取供应商货款、服务业违规经营、虚构或夸大特许经营品牌骗取加盟费等商业欺诈行为,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发布有关政策指引,曝光典型欺诈案例,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各种商业欺诈的反面教材,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市民识别商业欺诈的能力和水平,受到群众好评。
市质监局结合“全国质量月”活动,宣传“诚实守信、以质取胜”, 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开展农资、建材、特种设备集中打假行动;深入农村普及质量知识;在认证认可行业开展“诚信、有效认证认可宣传”活动,宣传《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行业自律公约》等行业规范。开展“打假保名优专项”行动,组织13家名优产品生产企业在市东方红广场进行了质量诚信宣传,共展出版面26张。
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利益良好企业社会责任导则》、《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诚信维权单位诚信服务公开承诺和典型事件宣传活动,根据公用服务业消费者评议活动的结果,分析虚假违法广告案例,揭露重点领域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在依法严厉打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同时,深入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自律,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组织全系统对广告法律法规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全面宣传广告法律法规。据不完全统计在各类媒体发表有关广告监管服务内容的宣传文章10余篇。设置了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同时,组织全市广告监管人员对全市各类广告开展了一次集中的互查检查。共检查广告997条,发现典型违法广告16条,对典型违法广告市局统一组织了查处。在2008年“诫信兴商宣传月” 活动期间向新闻媒体和广告发布单位停止发布广告通知15份,交办广告案件8件。
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市中心血站、市人民医院等10家医疗卫生单位以及各城区卫生局共同举办了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曝光本领域不诚信行为,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典型。曝光本领域不诚信行为;宣传各单位在依法诚信经营、规范服务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尝试,以及取得的成效等,受到广大市民欢迎。
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织21家成员单位和34家优秀食品药品企业在东方红广场设立主会场,各县(市)区和乡镇(办事处)设立分会场,同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管领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以及食品药品优秀企业代表队共计600余人参加了主会场开幕式。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分别宣读了《倡议书》;举行了“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同构建平安和谐焦作”万人签名活动。全市共展出宣传版面 350块,制作安全知识电视栏目4起,设立咨询台60个,设立假劣食品药品展示台50个,悬挂条幅 70多条,张贴宣传画120张,出动宣传车25 辆,发放宣传单 1.5 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问题 2万余人次。
为进一步规范健康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加强对非药品批号销售食品的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对宣传治疗作用和仿冒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对食品超市、药店进行了集中检查。本次检查共出动车辆130辆次,出动监督人员293人次,共检查130家经营单位,其中食品超市90家、药店40家,未发现仿冒药品和违法宣传治疗作用的食品。通过本次专项检查,增强了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意识,消除了卫生安全隐患,净化了我市食品及保健用品市场,保护了全市人民的的身体健康。
国家外汇管理局焦作中心支局组织全市外汇指定银行共同开展了“以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进涉汇主体合规经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各营业网点向市民发放《个人外汇管理知识》宣传手册2000余本;通过外汇局核销窗口向进出口企业发放《国际金融知识手册》100余册,组织开展了《外汇管理条例》知识竞赛,我市各外汇指定银行及有关企业通过互联网共组织答题350余人次,受到企业和市民欢迎。
在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中,我市各成员单位共组织宣传活动24次,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报道47篇/次,制作播放公益广告300多次,总时长达到110分钟。各部门制作展出“诚信兴商”宣传版面760余块,制作、张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7000余人/次,发送诚信宣传短信21000余条,数万民群众观看了宣传版面和宣传资料,收到了预期效果。
我市各县(市)区也分别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